台北捷運新莊、蘆洲線約在3年前全線通車,由北市捷運局興建,路網跨越雙北,涵蓋新北市新莊、三重及台北市區,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針對市府代墊工程款約100億元沒有下文,感到不合理,向交通部、新北市政府提起「公法上不當得利」訴訟,今傳確定敗訴,百億元恐要不回來。新莊蘆洲線總經費約1600多億元,主要由中央補助1200多億元,柯文哲主張,興建時按路線長度比例,由當年的台灣省政府及北市府分擔,而省政府補助中則包含台北縣政府分擔費用,當時由北市代墊百億元,後續精省後應改由交通部、新北市府分擔,但都遲未給付才提起訴訟。該案去年一審敗訴。媒體今天報導,該訴訟再傳出最高行政法院維持一審見解,認為台北市府誤解行政院核定的相關財務計畫,款項事實上應由北市府負擔,確定敗訴。媒體報導指出,法院認為捷運新蘆線的自償性建設經費,應由營運單位的北市府負清償責任,其他省、市政府只是在捷運完工營運前尚無營運收入的階段,代替北市府籌措財源,提供興建需求,因此貸款應於營運後由北市府償還,其他單位沒有分擔償還責任問題,判決北市府敗訴。北市代墊台北捷運新莊、蘆洲線由工程款約100億元,去年提訴訟要求交通局、新北市府償還敗訴,今再傳最高行政法院維持一審判決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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